学术规范
《水力发电学报》是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主办、清华大学水利水电工程系承办的全国性一级学术刊物。本学报致力于在出版过程中严格遵循国际公认的期刊伦理标准,按照出版伦理委员会(COPE)关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方法执行。
1.编辑(包括主编和责任编辑)的责任
1)编辑应以公平、客观的方式处理所有的稿件,不得有任何偏见和歧视,做到只根据稿件的学术价值来考虑是否接受一篇稿件。
2)为防止不当行为,编辑在处理稿件时如涉及任何利益冲突,应主动说明并回避。
3)如果收到涉及稿件作者学术不端方面的投诉,编辑应遵循出版伦理委员会(COPE)建议的程序进行处理,并给予作者回应投诉和解释的机会。无论稿件是否刊出,都应对投诉展开认真的调查,并保留与该投诉相关的所有文件。
2.审稿人的责任
1)审稿人应为稿件是否录取的决策过程做出贡献,并通过客观地审稿来帮助提高稿件的质量。另外,编辑提供的任何信息都应保密,不能外传。
2)如果在审稿过程中发现稿件的内容与已发表的某稿件内容相似,审稿人员应立即通知本刊编辑部。如果审稿人与稿件有任何利益冲突,也应该通知编辑部。
3.作者的责任
1)作者应确保提交给《水力发电学报》的稿件未以印刷、网络或其他媒体形式正式出版。此外,也不能一稿多投。
2)作者应确保稿件的数据和结果是具体和可靠的,不涉及伪造或篡改的数据,也不存在版权纠纷。稿件应包含必要的细节和参考文献,研究过程应符合学术规范,研究结果可以重复。审稿时编辑可能会要求作者提供原始数据以供编辑审查,除非要求不合理,作者不应该拒绝。如作者发现已经发表的稿件有重大错误或者内容不准确,应当及时通知编辑部撤回或者更正。
3)作者应在稿件中适当引用其他相关文章,但不允许剽窃(包括自我剽窃)。本学报使用软件对稿件进行查重,以防抄袭和过高的重复率。重复率过高的稿件会在初审时退稿。
4)作者应确保稿件不涉及秘密信息,若发生泄密问题,一切责任由作者承担。同时,也不能有广告或其他商业行为。
5)稿件的作者应只限于对该研究成果做出实际贡献的人员,作者的顺序及其所属关系不应存在争议。对于那些为研究或项目做出贡献但还不能列为作者的人员,稿件中应该给予适当的承认。本学报不允许在提交稿件后再添加或删除作者、或改变作者顺序。
6)如稿件涉及不端行为,编辑部会立即拒稿。如果稿件已经发表,本学报会根据违规的性质和严重程度,做出更正甚至撤回的处理。如果已经发表的论文被撤回,本学报会通知作者所在单位。